4月18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确支持多子女家庭贷款购房。 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即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为91万元。
近日,河北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新规,大幅精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材料18项,优化"商转公"业务即来即办流程。新政策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取消了18项贷款业务办理要件。其中既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基础身份证明材料,也涉及离婚证、死亡证明等特殊情形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存量房原房屋产权证、商业贷款合同等专业文件也被纳入精简范围。这一改革将大大减轻申请人的材料准备负担。除材料精简外,"商转公"业务办理流程的优化同样值得关注。新规取消了预约办理要求,实行即来即办模式。这种改变看似细微,却能有效避免职工因预约等待而耽误最佳办理时机,体现了服务理念的转变。
4月10日,湖南省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宣布上调二孩及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以响应国家生育政策,支持家庭购房需求。根据新发布的《“二孩”及“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符合国家二孩生育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上浮20%,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达72万元,双职工家庭可达96万元。对于符合国家三孩生育政策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达90万元,双职工家庭可达120万元。
4月10日,观点新媒体获悉,河北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等多部门近日推出《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重塑业务流程,将原本分散在9个部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税费缴纳等事项整合为“一件事”,依托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实现材料“一次提交”,业务“并联办理”;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城市有关部门建设完善“一件事”服务功能,加强与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与数据共享,提高共享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整合多部门、多业务办理渠道,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的应用,提升网上办理能力。
4月9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5〕3号),旨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落实福建省相关管理办法。该通知将于2025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通知明确了缴存管理、提取管理、贷款管理及投诉补缴等事项。在缴存管理方面,允许困难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降低缴存比例至不低于1%,最长期限为12个月。同时,放宽了提取间隔,职工每月可申请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在贷款管理方面,规范了贷款基本条件和年限,明确公积金贷款以年为单位,可贷年限与共同还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75年。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两项新政策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新政策取消了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允许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的情况下,职工可办理购建房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提取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以及公贷逐月冲和还商贷提取公积金业务。此外,新政策还取消了异地购房、还贷提取的户籍地和工作地要求,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
4月1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披露《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深圳公积金业务运行平稳有序,全国首创商转公贷款“零材料办”,并率先搭建“公积金直付房租”平台、推出“公积金直付房租”服务模式等,住房公积金服务和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
3月31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扩大《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允许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在符合条件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举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并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3月25日,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一项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该政策将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施行。
3月20日,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商品房现售,职工家庭购买现房(即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1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3月20日,桂林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实施三大调整: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15%,购建自住住房超过两年提取额度提高,支持二套住房贷款提取。
3月19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 通知显示,缴存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简称《贷款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利息补贴通知》),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涉及提高贷款额度、下调首付款比例、加大利息补贴力度等多项有力举措,旨在进一步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两项文件自3月24日起开始实施。
3月6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福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将调整为2195元,这是根据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新标准。此次调整将影响新开户的缴存单位职工和已开户的缴存单位新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宣布自2025年3月1日到2026年2月28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就其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率差进行补贴。
2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2300元调整为2500元。
2月27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新规,借款人办理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此外,购买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可享受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的优惠政策。
开年以来,全国多地密集出台住房公积金优化政策,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目前,除天津外,还有北京、哈尔滨、青岛、成都、大连等超过20个城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优化调整措施,内容涵盖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放宽公积金限制、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等。
2月27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2月28日起实施。
8月,上海新房成交79万平米,环比增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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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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