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成都市正式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办法》共分为5章30条,内容涵盖总则、一般规定、预售资金的支取监管措施及附则等。
《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保障购房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监管期限从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起至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止。市住建局联合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监管银行,并与其签订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开发企业需与监管部门、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