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五个方面内容共14条措施,包括促进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应、提升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加大保障力度。其中提到,自通知下发之日144m²以上房屋不再限制转让,对购买市区2021年起首次领取预售证项目新建商品住宅并网签备案的个人,限定前1000套,依网签时间先后顺序给予购房补助,先到先得、定期公布、达限即止。
11月14日,据宁波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消息,宁波将面向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发放2轮、总金额高达3500万元的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发放对象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购买市六区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者购买二手住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办理纳税以及不动产登记的个人,最高可申领3万元。
11月13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2023年第四季度购房消费券11月14日开始报名申领,包括家电消费券、家具消费券、装修装饰消费券,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2月。
据盐城住建11月10日消息,盐城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四部门,对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两项政策进行解读。
11月10日,珠海市高新区对外发布公告,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珠海高新区将为全国人才提供专属购房优惠。记者获悉,人才标准包括“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0月31日,金华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31日发布《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今起,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的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申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此类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有无在京购房提取记录限制。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在吉安市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资金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吉安市研究,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具体事项如下:
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黔西南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意见稿涉及公积金贷款、消费券奖励等19项措施。
据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人民政府网站,9月27日,隆尧县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首付贷款、子女入学等12条措施。
9月2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继续实施住房限购,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其他区域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为更好地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宣布调整住房限购措施。调整后,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继续实施住房限购,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其他区域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人才购房、首套购房资格认定等。
9月21日,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继西青区、静海区之后,天津又一区发布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办法!9月18日,武清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办法公布。
9月1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调整限购政策,在本市市区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普通购房人,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此外,调整限售政策,销售登记起始时间在本通知发布后(含当日)的房源,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9月14日,安徽省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重点提出实行购房券安置。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鼓励发放购房券进行安置。支持开发企业对持券购房人给予购房优惠。
据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政府网站消息,9月10日,溧水区发布最新购房政策。对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阶段性补助。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溧水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合同总价的1%发放购房补助,以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为认定标准。
9月12日,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太和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等23条措施。
8月,上海新房成交79万平米,环比增长1%
澳门5月至7月整体住宅楼价指数为194 环比下跌1.1%
苏州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
西安高新:发行2025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规模10亿元
苏州6.62亿挂牌相城区2宗宅地 预计10月15日正式出让
苏州市吴江区挂牌1宗住宅用地 起始总价19.36亿元
温州瑞安1宗商住地三度流拍 起拍价6.06亿元
青岛西海岸4宗宅地由城发、黄发、公元置业斩获 总成交价1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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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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