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消息,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布,《南京市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简称《房票办法》)正式印发,有效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1日。
该办法允许房票跨区安置,余额可兑付现金,旨在优化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提升市民安置效率。
《房票办法》的出台,是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后的结果。
办法明确房票为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各区人民政府出具给被征收人用于购置本市安置房、商品房、公寓、储藏室、车位、商办等的结算凭证,使用范围较以往有所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