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甘肃省兰州市宣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新政策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调整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增了“商转组合贷”这一贷款业务种类。
新增种类方面,新增了贷款业务种类“商转组合贷”。办理传统的“商转公”业务时,如缴存人申请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偿清原商业购房贷款时,差额部分需要自筹资金向商业银行偿还。而新增“商转组合贷”业务后,差额部分可以选择继续以商业购房贷款形式保留正常偿还即可,业务办结后实质形成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有效缓解传统“商转公”业务缴存人自筹资金的压力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