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布《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公积金等12项。
文件提出,降低个人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全面放开异地贷款支持区域,支持恩施州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恩施州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各县市对个人出售二手住房以及对个人购买新房可给予补助。对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对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的,各县市可给予补助。优化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收购市场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