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重点打造一批、创新培育一批、扶持提升一批”的建设思路,每年打造100个以上环境更宜居、服务更友好、产业更兴旺、人文更深厚、治理更高效的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联动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建设。
主要目标是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持续提升小城镇品质,按照“重点打造一批、创新培育一批、扶持提升一批”的建设思路,每年打造100个以上环境更宜居、服务更友好、产业更兴旺、人文更深厚、治理更高效的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联动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建设。到2025年底,打造300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打造15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
到2027年底,打造500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所有城镇达到现代化美丽城镇基本要求,所有山区海岛县基本建成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小城市培育试点全面完成。
提升市政设施品质。加大城镇路网设施建设,倡导“小街区、密路网”,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进市政管网更新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综合管沟建设。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强化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深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推动城乡污水一体化处理。加快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管网互联互通水平,加强老旧设施检验及更新改造。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加快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短板。(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不再列出。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提升交通服务能力。加快都市区周边城镇的轨道交通、城际铁路、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推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模式。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山区县的乡镇通三级公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提升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水平,健全城乡物流网络。加强智慧公交、智慧停车等设施建设,推进停车资源供需平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
推进低碳设施建设。提升小城镇公园、口袋公园及沿山沿路滨水绿化,完善城乡绿道网,构建慢行交通网络,到2025年底实现每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公里以上。发展天然气、水能、风能、光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加强新能源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开展绿色建造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道路、智慧燃气、智慧水务、智慧社区、智慧环保等建设,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推进5G网络、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鼓励云算力服务探索实践和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治理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