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代拟稿)》(简称《代拟稿》)意见的通知,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按照《代拟稿》,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
自5月1日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这也意味着,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提升为9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提升为100万元。
《通知(代拟稿)》还提出,生育二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2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400元。这意味着,在现有政策下,二孩家庭租房最高可提取1100元,三孩家庭租房最高可提取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