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创新高地,支持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起草了《佛山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佛山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升至100万元,高层次人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提取额度拟为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的3倍。
本暂行办法所支持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持卡人。
缴存方面,高层次人才均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港澳台及外籍高层次人才。
提取方面,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间隔6个月提取一次。高层次人才工作发生变动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有出国(境)定居等情形的,可按规定办理销户提取手续。高层次人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可提取额度为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的3倍。高层次人才购买佛山市家庭首套住房的,可享受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一次。
贷款方面,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个人最高100万元。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个人最高80万元。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持卡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个人最高60万元。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公积金中心于各受委托银行设立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专线服务。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优先放款;同一房产的共同申请人,可同时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