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支持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职工家庭首次贷款购买住房的资金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6月24日,福建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政策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
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增加10万元。
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月600元提高至700元。
本次政策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