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对个人在长泰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所购住房面积予以150元/平方米的补助;对单位和个人在长泰区域内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含店面、SOHO、商场、办公)的,按所购商业用房面积予以200元/平方米的补助。
同时,购房人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再另行享受补助政策,具体为:(1)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大专学历补助1万元/套,本科学历补助1.5万元/套,硕士及以上学历补助2万元/套;(2)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职称补助1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助2万元/套,正高级职称补助3万元/套。以上(1)、(2)另行享受补助政策只可享受其中一条,一套商品房备案人有多人时且有多人符合享受补助政策条件的,一套商品房只补助一人,就高不重复。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凭毕业证认定;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学位证认定,二者缺一不可。中级及以上职称凭由人社部门颁发的中、高级职称证书认定。《漳州市长泰区“长爱人才•泰盼你来”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漳泰委发〔2021〕3号)人才补助政策与上述补助政策可叠加享受。
此外,开发企业或股东个人以商品房产权抵偿个人债务不发生现金购置新建商品房的,不享受本措施的补助政策。
实施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购房补助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申请人可在本政策执行期间内申请购房补助,但申请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2月28日,逾期者视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