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其中提到,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
《通知》明确,杭州市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根据当地最高贷款限额标准调整。
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的具体额度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桐庐县、建德市为60万元,淳安县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为120万元,桐庐县为96万元,淳安县、建德市为84万元。
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0日起实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6月10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贷款额度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