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为做好来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福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实习免费住宿的通知》,延长求职实习免费住宿期限至不超过一年。
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有意在榕求职、创业和实习、见习的全日制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均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每人仅限享受一次。
外地生源指的是:1.非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户口毕业生在福州市五个城区及高新区求职;2.福州市其他县(市)区外地生源指的是非本县(市)区户口毕业生在本辖区求职。
为合理调配房屋资源,更加精准地保障高校毕业生求职实习期间的住房需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继续提供免费住宿保障:(一)已在榕就业创业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二)已享受我市出台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