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眉山市政府网站消息,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调整眉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凡在眉山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宅的新型实用人才,给予相应的补贴。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别墅除外)。在6月1日一9月30日购买的,由财政部门给予300元/m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m补贴;在10月1日一11月30日购买的,由财政部门给予200元/m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m补贴;在12月1日一12月31日购买的,由财政部门给予100元/m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m补贴。
购买新建车库(位)、新建商业用房和二手住宅(别墅除外)。在6月1日一9月30日购买的,财政部门参照购房者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给予100%补贴;在10月1日-11月30日购买的,财政部门参照购房者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给予80%补贴;在12月1日一12月31日购买的,财政部门参照购房者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给予50%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