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恢复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放宽土地出让合同监管条件、放宽购房补贴范围、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等20条措施。
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企业申请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在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申请预售。
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商品房预售资金最高监管留存比例不超过应监管额度的5%。企业可采取商业银行保函的形式替代商品房预售监管留存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用于本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如有挪用,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缴存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