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引进人才到我市定居创业,优化人才环境,切实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扎根惠州的扶持力度,助推惠州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城、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12月13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此次政策明确了两类人才认定的标准,根据人才认定的不同实现公积金优惠政策差异化。
该《办法》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本办法分类设置缴存、提取和贷款方面的政策优惠。
二是加大支持人才安居力度。除对高级人才在缴存、提取、贷款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以上的各类人才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作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是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实施信息共享,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方便各类人才办事。
适用范围和对象:
1.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广东省、惠州市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级人才,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